医院是一个很神圣的地方,它是用来治病救人的,但并不是每一家医院都是靠谱的,很多医院都出过过错,甚至还会引发严重的医疗事故的,可能会有患者因此而丧生的,那么医院存在过错的情形?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医院存在过错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
(一) 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
(二) 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指医院或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如下举证责任:
第一,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病员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但在一些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中,必须经过专门技术鉴定方可确定因果关系。
第二,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医疗机构如果要免除自己承担的侵权责任,就要证明自己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医疗过错。
三、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医院存在过错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所以大家在去医院看病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这样比较靠谱,千万不要为了省钱就选择一些没有资质的小诊所,现在大家都是有医保的,看病是可以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