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一些疾病,我们求医的时候往往回到外地最有权威的医院进行医治。但是一旦在外求医的时候,遇到医疗事故的时候,我们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诉讼。以下就是我们都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异地医疗过错向哪家法院申请的相关知识。
一、异地医疗过错向哪家法院申请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说,患者及其家属到甲区的A医院就医,但是,按照A医院的规定,做手术应当到该医院设在乙区的分院治疗,结果在手术过程中生产医疗纠纷,那么,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选择甲区的法院,或者乙区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进行诉讼。
二、如果发生医疗过错怎么处理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节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3.第三方调解。
如果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法院判决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原一审判决不生效。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期满未上诉或两审终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章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通常情况下,患者及其家属针对的被告往往是医疗机构、预防、防疫、妇幼保健等,这些机构在法律上称之为“法人组织”,所以如果患者及其家属要通过医疗诉讼解决医疗纠纷,就应当到这家医疗机构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这家法院就是“管辖法院”。我国诉讼法规定管辖法院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应以被告(医院)所在地,而不是患方所在地起诉为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患方可向上述任何一个管辖法院进行诉讼。同时为防止两家法院同时受理同一案例,《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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