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要认定事故的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平等责任等的类型。而交通事故一般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全责保险公司如何赔?
一、交通事故责任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自己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赔偿举证材料
(一)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二)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三)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四)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五)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六)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高级法院法医室或公安部门的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七)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八)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
(九)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十)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十一)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十二)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十三)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十四)死者生前所赡养、扶养、抚育人员的有关情况说明。
十五)必要的丧葬费用支出凭证。
(十六)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十七)如被损害车辆系出租车,需提供车辆承包协议。
(十八)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由责任人投保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的限额的,超出的部分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可以协商处理。